1.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制度的建设、督导评价队伍的建设与管理。
2.负责管理全校督政督教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价,做好教师评教、学生评教等工作。
3.起草、研究、论证、修订、完善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。收集、研究学校在落实发展规划过程中的各种反馈信息,提出相应的调整、修订计划和政策建议供学校领导参考。
4.负责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组织实施,包括编制、提交、审核、发布及报送工作。
5.负责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、高校综合运营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的归口管理与数据申报。
6. 负责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工作,负责学校语委工作,做好教师及教育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。
7.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