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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工作职责
2021-09-22 14:44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工作职责

1. 研究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和师范教育的发展规律、高职教育办学模式和内部管理机制,对学校综合性的重大事项进行调研、论证,及时反馈信息,为学校决策提供政策依据。

2. 深入调研,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、新课题以及热点问题等进行研究,提供具有可行性、建设性的建议和研究报告。

3. 起草、研究、论证、修订、完善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。收集、研究学校在落实发展规划过程中的各种反馈信息,提出相应的调整、修订计划和政策建议供学校领导参考。

4. 负责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、运行、监控工作。

5. 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、发布、修改、管理,并确定是否受控。做好质量记录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。质管员的培训工作。

6. 负责学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工作。负责学校数据平台的归口管理与数据申报。

7. 根据学校审定的基建维修、教学设备、学生备品、社会服务等购置计划,组织实施政府招标采购或校内招标采购。

8. 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、清查、核查,国有资产的归口统计和上报工作。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及处置的报批工作。

9. 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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